中堂环保分局是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,根据东莞市环保局的授权,依照东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所发的《关于印发〈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制定〉的通知》(东机编 [2001]120 号)所规定的职责及《东莞市环境保护分局行政管理工作细则(试行方案)》所确定的工作程序、要求,具体实施本镇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。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,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;
二、按市环境保护局授予的环境管理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、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理、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、依法征收排污费;
三、负责本辖区的污染源调查、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的发放、年审和换证;对在夜间施工、产生噪声污染环境的单位进行审批;
四、受理关于环境污染的投诉和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现场调查;
五、负责创建本辖区生态示范村镇(场)和绿色学校(幼儿园)的基础工作;
六、承办镇人民政府(区办事处)和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它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