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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
2009-5-12

(一)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职能,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、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;

(二)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对各类违章建设行为的监督检查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职能;

(三)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职能;

(四)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职能:

(五)行使工商、卫生、质量监督、经贸行政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对无证照生产、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职能;

(六)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、乱摆卖、乱张贴、悬挂广告和占道经营的监督检查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职能;

(七)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和建筑噪音污染、对在公共场所焚烧杂物的监督检查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职能;

(八)行使医疗机构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,擅自开展诊疗行为的监督检查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职能;

(九)履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者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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